快科技11月24日音讯,据报道,北京一外卖员小李上一年花费2400元从屠某处购买了一块60V的电瓶车锂电池。
期间,从屠某处购买的电池在运用的进程中发生过充电过热毛病,他也曾联络对方修理,但这些毛病并未引起满足注重。
直到上一年5月30日夜间,放在屋内门口的电池忽然爆破起火,小李发现时,火势已蔓延至床侧,他披着被子从接近床尾的窗户跳到宅院里逃生。
火灾事故不只形成屋内产业烧损,还导致小李严峻受伤,包含体表特重度烧伤面积51%、呼吸道重度灼伤、烧伤休克等许多症状。
过后,小李以产品职责胶葛为由,将出售电池的屠某诉至房山法院,索赔产业、人身丢失合计101万多元。
法院审理以为,被告并无出产电动车锂电池的资质,结合在案依据,确定其出产并出售给原告的锂电池存在产品缺点。
一起法院也以为,原告在明知锂电池系个人拼装售卖的景象下,仍购买并将电池置于房屋内,且火灾发生前原告存在喝酒行为等情节,裁夺原告自行承当30%的职责。